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离婚家事

诉讼离婚不判离后六个月再起诉规定的出处

adminmo adminmo 发表于2025-08-07 浏览121 评论0

按照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<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>的解释》第二百一十四条与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,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,没有新情况、新理由,六个月内又起诉的,法院一般不予受理。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二十七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,分别情形,予以处理:

(七)

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,判决、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,没有新情况、新理由,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,不予受理。

离婚家事

诉讼离婚中判断夫妻之间感情破裂的依据

adminmo adminmo 发表于2025-08-07 浏览117 评论0

1.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,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,且难以治愈的。
2.婚前缺乏了解,草率结婚,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,难以共同生活的。

3.婚前隐瞒了精神病,婚后经治不愈,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,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,久治不愈的。

离婚家事

涉外离婚诉讼

adminmo adminmo 发表于2025-08-07 浏览86 评论0

1、在国内的一方提出离婚诉讼,按我国《民事诉讼法》及相关法律进行委托。

2、在国外的一方,可以不回国就委托律师办理离婚。

离婚案件中的一方或双方在国外的,可以在不回国的情况下,委托国内律师代为办理离婚案件。

但当事人必须向国内的法院出具委托书和意见书,委托书和意见书须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、我驻外使领馆认证,亦可由我驻外使领馆直接公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