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入库编号:2025-18-5-101-006
关键词:执行 首次执行案件 执破衔接 企业重整 保交楼
基本案情
昆山某成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。因资金链断裂,该公司建设的位于江苏省昆山市主干道的“某城大厦”双子座商住楼于2012年烂尾,建筑面积26133平方米,价值约人民币2.1亿元(币种下同),其中,除2套房屋未网签备案外,其余136套房屋均已网签销售备案。2014年,因未年检,昆山某成置业有限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。同时,该公司涉及商品房销售、在建工程抵押贷款、民间借贷、以房抵债、工程欠款等诸多纠纷,负债金额达7亿余元,主要财产是该烂尾商住楼。在相关执行案件中,抵押权人要求整体拍卖该烂尾工程,购房人要求续建交房,其他普通债权人要求公平受偿,各方诉求冲突严重。
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在厘清昆山某成置业有限公司的资产负债、债权债务关系后,召集购房人和其他权利人协商处置方案,充分释明执行程序中无法确保续建完工的情况,并引导债权人申请“执转破”。 2022年2月23日,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作出(2019)苏0583破2号民事裁定,对昆山某成置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,并由执行法官与破产法官组成合议庭审理本案,充分发挥各自优势。在破产程序中,进一步甄别出应予优先保护的消费性购房人47户,其他网签购房人不享有优先权。同时,向市场监管部门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,恢复了昆山某成置业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。在此基础上,法院裁定将清算程序转为重整程序,引入约 2亿元投资用于偿债和续建。昆山某成置业有限公司在2022年2月重整成功,案涉商住楼上设定的抵押权、建设工程款优先权及职工债权全额清偿,普通债权受偿率约10%。2023年底,某城大厦完成续建并交付。
裁判理由
本案中,被执行企业资不抵债,且涉及“烂尾楼”、债权人数众多各方诉求冲突等因素。如何稳妥推进执行,保障各方利益,是本案处理的关键。在本案的执行过程中,被执行企业的主要财产为案涉“烂尾楼 ”。同时,对该“烂尾楼”的处置方案,各方争议较大,抵押权人要求整体拍卖,购房人要求续建交房。执行法院考虑到,若直接将该“烂尾楼”按照在建工程进行拍卖处置,相关施工许可证等证件难以重新办理,自然难以续建验收,更无法保障购房人的利益。为最大限度维护各方利益,执行法院决定依托执破衔接机制,将案件导入破产程序,充分发挥破产重整挽救功能。通过重整程序,引入投资用于偿债和续建,清偿案涉商住楼的相关债权,同时确保案涉“烂尾楼”完成续建并交付,保障各方利益,满足各方诉求。
裁判要旨
对涉及“烂尾楼”、被执行企业资不抵债、各方利益诉求冲突严重的执行案件,应当充分发挥执破衔接机制作用,在执行程序中引导债权人申请“执转破”,促使完成破产重整,推动烂尾楼盘复工,维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,实现债权人公平受偿。
关联索引
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》(法释〔2015〕5号,2022年修正)第511条(本案适用的是2020年修正的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》第513条)
破产: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(2019)苏0583破2号民事裁定(2022年2月23日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