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:刘璐萍律师
因彩礼返还引起的纠纷案件屡见不鲜,刘律师根据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<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>婚姻家庭编的解释(一)/(二)》的相关规定,并结合实践中相关的司法案例,整理出以下彩礼返还的条件及比例,供大家参考。
序号 | 彩礼返还条件 | 返还比例 | 彩礼返还自查关键点 | |
1 |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| 100% | 是否存在无效婚姻情形(如重婚、近亲婚)? | |
2 | 虽登记结婚但未共同生活 | 100% | (1)是否形成稳定共同生活? | |
3 | 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| 绝对困难 | 100% | (1)是否是在婚前给付,而不是婚后给付? |
相对困难,将结合生活困难程度、彩礼的使用情况、双方的经济状况等 | 30%~70% | |||
4 | 未登记结婚,但共同生活 | 共同生活时长少于1年 | 50%~70% | (1)是否形成稳定共同生活? |
共同生活时长在1~2年 | 30%~40% | |||
共同生活时长超过3年 | 0% | |||
生育子女、妊娠或流产 | ≤30% | |||
5 | 已结婚登记,且共同生活 | 共同生活时间不超过1年 | 70%~90% | |
共同生活超过1年 | 0% | |||
编者后注:
感谢作者的辛勤付出和无私分享!